在人們互動的任何活動中,道德守則被發展出來了。 這對任何大小的團體——一個家庭、一個團隊、一個公司、一個國家或一個種族而言,都是真實的。
什麼是道德守則? 它是一系列由個人所贊同採納,用以保證團體生存的共識。
例如:以美國的憲法來說。
為什麼他們會處於困境之中呢? 因為除了這個基本的協定之外,沒有其他的協定。
人們從經驗中得知,在一個他有認同的行為守則或同意它是正確的地方,他就能生存。而在一個沒有認同的地方,他就不能生存。 所以,當人們聚在一起的時候,他們總是會去列出什麼是道德的(也就是那些會對生存有助益性的東西),以及什麼是不道德(那些會對生存有破壞性的東西)的一個冗長、龐大的一系列協定。
根據這些定義來看,道德的意思是那些在任何特定的時刻裡,被認為是有生存特性的事情。 一項生存的行動,也就是一項道德的行動。 而那些被認為是不道德的事情,也就是那些被認為是反生存的事情。
當兩個或是兩個以上的人有一個共同的協定時,他們就會一起行動——我們稱之為共同的行動。跟某個人跳舞是一種共同的行動;跟某人一起參與一場戰鬥是一種共同的行動;在一個機構裡面工作是一種共同的行動。
在海軍的經驗裡有一個大家都知道的資料,那就是:一艘船上的全體工作人員,直到他們一起勇敢地面對某個巨大的危險,或是一起作戰過,否則他們是沒有什麼價值的。 你可能會有一艘由一群新的工作人員所駕駛的船,即使他們都有在職務方面受過訓練,但是沒有什麼用:生活補給品似乎從來沒有被運上船,燃料也似乎從未順暢地流入引擎,除了一團混亂之外,什麼也沒發生。 後來,有一天,這艘船遇上了一場巨大的暴風雨,以及怒吼洶湧的海浪,船上的每一位成員都一起工作著要把引擎室裡的水舀出來,並使船上的螺旋槳繼續轉動。 不知怎麼著,他們團結在一起穩住了這艘船,而暴風雨也減弱了。 現在,因為某個奇特的原因,我們有了一艘真正的船。
不管你有的是一個由兩人合夥所組成的團體,或是一個在征服了另一個種族的領土之後,所組成的一個整體國家,他們都會開始形成某些特定的協定——這跟團體的大小沒有什麼關係。 這跟協定的期間長短也沒有很大的關係。 它可以是一種一天的協定,一個月的協定,或往後五百年的一個協定。
因此,人們在組成各種團體的時候,會創造出一系列關於什麼是對以及什麼是錯,什麼是道德以及什麼是不道德,什麼是生存以及什麼是非生存的協定。 這就是那些被創造出來的東西。 然而,這些協定會因為各種的違反行為(對於協定或是法律的違反)而分裂。 這些由每一個團體成員所犯下的違反行為,雖然沒有被說出來,但是不管怎麼樣,還是違反的行為,逐漸地增加,最後,就會使得這些協定分裂。
在山達基裡,這些違反的行為,以及它們所產生的影響已被非常仔細地檢查過。
一個有害的行為,或偏離團體道德規範的行為,就叫作「越軌行為」。一個人所做的事若違反他先前認同的道德規範;或者根據那個道德規範,他該做某件事卻沒有做,他就犯下了越軌行為。 越軌行為違反了所同意的事。
「隱瞞行為(withhold)」是沒有說出、沒有公開的行為,而這個行為違反了此人該遵守的道德規範。
唯一能夠把一個人從一個團體中分離開來的人就是他自己, 而他能夠用來完成這件事情的唯一機制就是隱瞞。 他隱瞞了這個團體的其他成員,有關他對這個團體之道德守則的違反行為。 因此,他就從這個團體中獨立出來(分離開來),所以這個團體就分裂了。
人類的社會病態現象,最主要是由他個人的種種困難所組合而成。 有效的處理方式,就是幫助這個人去處理他個人的種種困難,以改善他自己,還有改善他身為其中一份子的這個社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