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那種世人自認為完全瞭解,因此從未費心探究的事情之一。 然而放眼望去,各類狀況中最惱人的就是這個。 世人可以把事情解釋得讓自己很滿意,然而「必須離開」的感覺所造成的麻煩,卻從未隨著這些解釋而減少。
比方說,高離婚率、工廠人事變動頻仍、勞工抗爭以及其他類似的課題,向來教人抓狂。這一切全都來自相同的源頭──突然離開或逐漸離開。
我們看到一個人有個好到不能再好的工作,卻突然決定離職,然後人就走了。 我們看到一位妻子有個無可挑剔的丈夫和完美的家庭,卻突然拋下一切離家出走。 我們看到一位丈夫有個漂亮迷人的妻子,卻斬斷感情揚長而去。
碰到這種情況,世人會對自己解釋說,這個人一定遭遇了一些無法忍受的事情,所以只好離開。 但如果這是正確的解釋,那我們只需要把工作環境、婚姻關係、職務都調整到極佳的狀况,問題就可以解決了。 事實並非如此。我們仔細調查了工作環境及婚姻關係,結果證明,改善狀况經常使這種「逃跑」的現象更加惡化。
一個人可以對別人非常好,好到別人覺得很羞愧(他們知道自己不值得被如此善待),因而加速逃跑。
人是因為自己的越軌及隱瞞而離開的。
這是事實,是顛撲不破的法則。
幾乎任何人,只要真的願意,不論在何種處境,不管有什麼問題,都可以讓情況改善。 當此人不再想去改善,那表示他已經對涉及這個情況的其他人,做出越軌及隱瞞行為,使得他自己對情況負責的能力下降了。 因此,他就不會去補救這個情況。 離開顯然是唯一的答案。 為了合理解釋他的離去,這個逃跑的人憑空想像出一些發生在他身上的事,企圖貶損他傷害的對象,好使自己的越軌減輕至最小程度。 這其中的機制是相當簡單的。
既然我們知道了這個機制,允許這麼不負責任的事情發生,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了。 一個人威脅要離開城鎮、職位、工作或課程的時候,真正仁慈的處理方式,就是去除那個人的越軌行為和隱瞞行為。 不這麼做,會讓他帶著屈辱和受傷的感覺離開。
令人驚訝的是,導致一個人逃跑的越軌行為可以多麼輕微。 我有次恰好在某個職員不告而別之前逮住他,並追查到他對機構最初的越軌行為,而發現是當某個罪犯講機構壞話時,他沒有去反駁並保護機構。 由於沒有防衛機構,他接著累積了愈來愈多的越軌行為與隱瞞行為,諸如沒有傳遞訊息、沒有完成指派的工作,直到最後此人完全墮落到偷了某個沒有價值的東西。 這個偷竊行為導致這個人相信他最好離開。
原來人類是相當高尚的:當一個人發覺他正在傷害一個恩人,並以為他無法克制自己的行為,他會藉由離開來保護那個恩人。 這就是逃跑的真正原因。 從這個角度來看,改善一個人的工作環境,只會放大他的越軌行為,使他真的離開。 懲罰他,可以讓恩人的價值變得低一點,因而減輕他的越軌行為。 然而改善環境和懲罰都不是答案。
問心有愧的人不得安睡。 把它清乾淨了,這個人就會變好。